关于开展全市2011-2015年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检查验收的通知
作者:管理员 发布时间:2015-07-13 浏览:次
各县(市、区)档案局:
今年是“六五”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收官之年,也是“七五”法制宣传教育的开启之年。为了总结经验、承前启后,深入推进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,根据《关于开展全市2011-2015年法治安庆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检查验收的通知》(庆办明电[2015] 62号)精神和《安庆市档案法制宣传教育“六五”规划》要求,决定对各地档案局“六五”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检查验收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验收内容
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》、《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》、《安徽省档案条例》等档案法规学习宣传情况。
2.面向辖区各社会组织宣传普及档案法规情况,特别是运用“
3.档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情况。
4.档案工作行政执法情况,依法纠正或惩处各类档案违纪违法情况。
5.档案部门各级领导和行政执法人员、档案工作者法制宣传教育情况。
6. 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领导和基础保障落实情况。
二、检查验收时间、对象
1.检查时间:从2015年7月中旬开始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2.检查验收对象:各县(市、区)档案局以及随机抽查所辖两个县(市、区)直单位。
三、检查验收方式
1.开展自查。各地档案局根据检查验收内容,认真梳理“六五”档案法制宣传教育情况,总结经验,反思教训,自查情况书面报市档案局。
2.组织检查。市档案局组成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、查阅资料、实地走访、情况反馈等方式对各地“六五”档案普法情况进行抽查。
3.情况通报。综合分析各地自查和实地检查情况后,市档案局将适时进行专项通报。
四、有关要求
各地要把“六五”档案普法宣传检查验收作为高起点开启“七五”档案普法宣传工作的一个重要步骤来抓,加强领导,认真组织,通过回顾成绩、总结经验、查找不足,进一步明确“七五”档案普法宣传工作目标规划。
各地自查情况报告于
安庆市档案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