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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湖州市档案局馆打造“阳光档案”
作者:admin 发布时间:2013-04-16 浏览:次
本报讯 近日,为进一步抓好浙江省湖州市档案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,打造“阳光档案”,市档案局馆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的基础上,提出了“5432”举措。
“5”即坚持“五头并举”:抓“龙头”工程、“源头”防控、“苗头”防范、“头头”示范、“拳头”警示。市档案局馆通过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,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;通过建立健全各项机制制度,做好岗位风险防范,确保从源头上堵塞腐败现象滋生的漏洞;通过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、管理和监督,确保干部不出或少出问题;通过规范用权、阳光用权,确保对各级负责人的监督扎实有效;通过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,确保廉政建设威慑力。
“4”即实施“四项工程”:实施政令畅通工程、作风强化工程、法纪教育工程、素质提升工程。强信念、讲政治、顾大局,严肃政治纪律,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;不断提升执行力,创优质服务、树全新形象;通过反腐倡廉教育,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;不断提高服务中心、服务群众、服务基层的能力和素质。
“3”即处理好“三个关系”:处理好反腐倡廉建设与推进档案工作目标落实的关系;处理好治标与治本的关系;处理好严格执纪执法与教育保护干部的关系。
“2”即始终牢记“两条线”:不闯“红线”,守住“底线”。
原载于《中国档案报》2013年4月1日 总第2438期 第二版